(一)天津市商业联合会会费标准
1、会员单位:每年1000元。
2、理事单位:每年2000元。
3、常务理事单位:每年3000元。
4、副会长单位:每年20000元。
(二)会费交纳时间
1、新入会会员单位在收到入会通知书后的15天内交纳会费。
2、已入会会员单位须在收到会费通知后按时交纳会费。
3、如在本年度12月底前未按时交纳会费,将取消下一个年度的会员优惠待遇和服务。根据《中国商业联合会章程》和《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连续两年未交纳会费的,将视为自动退会。
(三)收款单位及联系人
收款单位:天津市商业联合会
开户行: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滨江支行
账号:1200 6604 0010 1410 63920
联系人:齐天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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